工信部明确个人可申办网站但须现场办理并拍照

发表日期:2010.02.24    访问人数:852

    今年3月底之前,无论个人或者组织要申办网站,都要经过严格的信息核验,并且网站负责人需现场拍摄统一照片作为核验材料留存。此外,工信部还明确,个人可以办网站。

  昨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披露。其中规定,“基础电信企业和各接入服务商在向通信管理局提交网站申请备案之前,要对主办者身份信息当面核验、留存有效证件复印件,要对网站主体信息、联系方式和接入信息等进行审查”。

  根据该文件,网站负责人本人需携带核验所需证件原件、材料到接入服务单位备案现场办理核验手续。同时,网站负责人需现场拍摄彩色正面免冠照作为核验资料。

  此外,这一试行方案对网站主办者进行了明确的说明:“网站主办者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包括单位和个人两类”。如网站主办者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原件为核验其身份的第一证件,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核验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等原件。如网站主办者非中国公民,则核验其护照原件。

  在此前的扫黄风暴中,CNNIC一度停止了个人域名的申请,一时引发人心惶惶。不过工信部这一文件显然为个人拥有网站以及域名正名。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CNNIC也正在着手研究有关个人注册.CN域名的方案。

  业内专家王煜全告诉记者,个人可申办非经营性网站这一规则早已存在,但是个人是否可持有域名则一直没有官方正式文件确定。不过工信部此次公布的通知,显然已经默许了个人持有域名的存在。

  目前,该文件已向各地通信管理局、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互联网协会和三大运营商印发。

  昨天,部分IDC企业(互联网基础设施服务提供商)表示,新规能够起到规范网站的作用,但同时也会给中小IDC企业带来人力、物力方面的成本压力,部分企业可能被迫出局。
驰创数码
致力打造互动品牌,提供精准营销服务

立即咨询

网站建设客服微信

扫一扫,添加微信咨询

免费咨询

400-602-8610

  •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666号奥克斯广场B座902
  • 其他咨询热线:028-86666423 028-8666413
  • 邮箱:service@chichuang.com
  • 传真:028-86666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