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宣布收到私有化邀约 每股27美元

发表日期:2012.08.14    访问人数:789

8月13日晚间消息,分众传媒宣布董事会收到董事会主席江南春等联合发起的无约束性私有化邀约,私有化价格为27美元每ADS,合每股5.40美元。

分众传媒今日宣布,公司董事会已接到FountainVest Partners、The Carlyle Group、CITIC Capital Partners、CDH Investments、China Everbright Limited和公司董事长兼CEO江南春提交的非约束性预备建议书,计划以每股美国存托股27美元(每股普通股5.4美元)的现金将公司私有化。

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从下述各方收到日期为2012年8月12日的无约束力初步建议书,即方源资本关联方FV Investment Holdings、凯雷集团(The Carlyle Group)关联方Giovanna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中信资本旗下基金关联方Power Star Holdings Limited、鼎辉投资关联方CDH V – Moby Limited、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China Everbright Structured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分众传媒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江南春(微博)先生、江先生控股的公司JJ Media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江先生控股的公司Target Sales International Limited(统称“联合体成员”),建议书提议进行“私有化”交易(“交易”),对每股美国存托股支付现金对价27.00美元,折合每股普通股现金对价5.40美元。

依建议书,为实施交易,联合体成员将成立一个收购载体公司,并拟采用债务资本和股权资本两者对交易进行融资。建议书指出,联合体成员已与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imited、瑞信银行新加坡分行、星展银行,就交易融资事宜进行磋商,而且此等银行已向若干联合体成员出具日期为2012年8月11日的函件,指明其高度确信有能力按照函件载明的条款和条件,为交易提供充分的债务融资。建议书随附了此等银行的函件。建议书文本附作本公告书的附件A。

公司董事会已成立一个独立董事委员会(“独立委员会”),对交易进行斟酌。独立委员会被授权聘用顾问(包括独立的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协助其工作。美国盛信律师事务所就交易担任公司的美国法律顾问。

独立委员会尚未就公司对交易提议的回应作出决定。并不保证将会作成任何最终要约,或签署任何协议,或批准或完成本交易或任何其他交易。除适用法律要求者外,公司并不负任何义务,就本交易或任何其他交易提供任何更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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