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网络社会特性的中国网络社会有效治理
发表日期:2015.10.10 访问人数:669
作为人类历史中前所未有的新现象和新社会组织形态,对网络社会的治理首先要建立在对其实质和特性的了解基础上。否则,无论多么强有力的治理策略和手段,都会由于缺乏针对而流于形式。因此,必须首先要搞清网络社会的实质和基础特性。
就网络社会的实质而言,可以从自身组织形态和运作两个层面来描述:
首先,网络社会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强连接组织形态。从农业时代通过原始通信手段的弱连接到工业时代通过电报电话等通讯工具的较强连接,进而演化到网络时代个体之间的即时连接。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从松散连接状态到强连接状态的历史。在网络时代下,一方面,任何个体之间可以便捷的形成直接连接;另一方面,根据小世界理论,整个社会的人与人的连接被限定在六度空间内(即任何两个个体之间只需要不超过六个个体就可以建立连接,这称之为六度分割理论或者小世界理论)。以这种形式,网络社会以更加紧密的形态重构了整个人类社会结构。
其次,网络社会是人类社会新的运作和存在形式。网络社会中,传统基于现实渠道的大量政治、经济、社会行为都会以网络形式进行重构。不但如此,网络社会还是人类新的存在方式。一方面,网络社会通过新的社会交际方式,提供了网络个体的社交存在感;另一方面,结合最新的虚拟现实技术,个体也可以获得时间空间的感知模拟。并且通过两者的交互加强,进一步巩固了网络中的现实存在感。因此,网络社会使得人类第一次创造出了可以在很大程度拜托现实物理世界以来的生存状态。自此以后,人类的存在将跨越现实存在与网络存在,形成新的混合存在状态 [[1]]。
就网络社会的特性而言,来自于三个层面:首先,来自于网络的技术特性,包括超时空性、即时性、互动性等;其次,来源于网络社会作为复杂巨系统的特性,包括非中心性、自组织性、不确定性、突变性等;第三,中国网络社会还具有一些特殊性包括高度的政治性、冲突性及暴力性等。
在以上的特性中,来自网络技术的特性和中国网络社会的特殊性已经被高度重视,然而作为复杂巨系统的网络社会特性,还依然被严重忽视。网络社会本质上是一个复杂巨系统。其特性,首先体现在其非中心性上:传统社会,无论什么样的制度形式,都是具有明确权威中心的中心型社会结构,而网络社会无论从静态技术架构还是动态运动模式,都是一个非中心型的社会结构。这种非中心型结构,直接改变了原先传统中心型社会的治理基础。其次,是自组织性:网络社会制度和运行规则,不是外部环境限定的结果,而是通过网络个体之间密切互动内生演化形成的。由于网络节点之间联系的紧密性和互动密切性大大超过传统社会,因此制度演化和发展的速度也更快,形态也会更为多样。第三,是网络社会中的不确定性与突变性。不确定性和突变性是复杂巨系统的典型动态特性,即整个系统和局部状态并不服从确定率而是大幅度变化的。具体在网络社会中,意味着网络社会中事件的发展状态可以在短时间突变,并且很难事先精确预测。以上的这些特性,都极大增加了网络社会的治理难度。
二、抓住网络社会出现与发展的重大历史转型机遇
网络社会有效治理的第二个层面,是要抓住网络社会出现和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尽管网络社会的形成产生了对传统治理体系的极大冲击,然而站在历史的高度,必须要承认网络社会的形成是人类整体技术发展的结晶和社会演化的重大历史转型,因此,必须要抓住这种历史机遇。
1、网络社会的出现与发展体现了人类技术进步和对社会结构改造的新高度
网络社会的出现首先体现了人类技术进步的新高度。人类通过几千年文明的演化,终于从缓慢的落后连接方式演化为迅捷低成本的直接连接方式,并基于网络,重构了整个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结构本身,使得整个人类社会的创新速度、生产组织能力、物质资料与信息交换速度和效率都被极大增强了。因此,必须要承认,网络社会的出现和发展是人类文明的重大进展。
2、网络社会的出现和发展代表了先进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发展方向
无论遇到什么样的治理挑战,必须都要承认,网络社会的发展无可置疑地极大便利了人类社会的信息流通,方便了人类社会的物质资料交换和思想交流,并通过新的生产组织形态,极大调动了整个社会的生产生活运作效率,极大促进了创新。因此,网络社会的出现,代表了人类新的生产方式,代表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在这种情况下,谁能够更快适应和利用网络社会的发展,谁就能实现更快速的创新、更有效率的经济社会系统的运行和发展,就能够更快实现国家富强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而当前中央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的目的,正是充分利用网络作为新生产力与生产方式的重大国家战略。